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我校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营造促进学生勇于拼搏、追求卓越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学校决定举办2017年“88038威尼斯‘聚光灯’年度人物颁奖盛典”活动。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2日。
(二)参评对象
我校注册在籍学生均可以个人或团队名义申报参评。
(三)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情况,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专业竞赛或国家级行业协会重要专业比赛,并取得突出成绩;
(2)在相关理论研究或科技创新中获得重要突破,并经权威机构认可;
(3)在社会公益、自主创业、自立自强、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
(4)其它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2.参评学生事迹统计自2016年12月至2017年11月底。
(四)评选流程
1.学生登陆学校官网()下载《2017年“聚光灯”年度人物报名表》,按如下要求填写:
(1)参评理由: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最能反映个人参评实力的内容(不超过3项),字数限500字以内。
(2)个性展示:用一组词或一句话反映个人兴趣、爱好、特长等特征。
(3)推荐单位意见:学院推荐的盖学院公章,相关学生组织(团队)推荐的须盖相关部门公章。
2.学生整理支撑材料,内容包括:
(1)获奖证书或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
(2)能够全面反映个人或团队先进事迹、所获奖项和精神风貌的综合材料(形式不限)。
3.学生将报名表和支撑材料一同交到所在学院,各学院初评并确定重点推荐人选后,将《2017年“聚光灯”年度人物报名表》、支撑材料和《2017年“聚光灯”年度人物申报信息汇总表》提交至学工处。原则上,各学院推荐人选不超过本院学生总数的1%。
4.学校初评20名候选人,最后由校内外专家共同评选出10名获奖者(可空缺)。
(五)表彰奖励
评选结束后,学校将于12月21日在凤凰演艺厅举行颁奖盛典,现场揭晓10名获奖者名单,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和奖金1000元。
二、注意事项
各单位须于11月22日16:00前将全部报名材料集中报送至学工处,同时将报名表和汇总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学工处指定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为:××单位2017年“聚光灯”推荐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正确认识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在本单位范围内做好全员发动,广泛调动学生的参与热情,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工作,推荐最佳人选参加评选,并组织如实填写报名表,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二)各学院要成立以党政领导为组长,教学、学工骨干教师为成员的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工作小组,制订宣传方案,密切关注活动动态并及时推广,对学生报名材料严格把关,并指导参选学生在材料组织上做到亮点突出、特色鲜明。
(三)参选学生在申报过程中不得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不予增补,同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四)学工处(校团委)要协调党委宣传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计学院、电影与电视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等单位,共同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推广和颁奖盛典的筹备工作,各学院要积极配合、保障活动宣传片的拍摄及其它相关工作按时进行。
联 系 人:张涵
联系电话:027-81979082
邮箱地址:whucxg@qq.com
附 件:
1.《2017年“聚光灯”年度人物报名表》.docx
2.《2017年“聚光灯”年度人物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