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和学校职称评审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2024年度职称评审(认定)工作启动预申报程序,正式通知另行发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评审范围
(一)受理对象
与学校建立了聘用合同关系的全职在岗教职工。
(二)评审范围
1.高校教师(含专职辅导员、思政课专任教师)、实验系列正高级及以下职称的评审工作;图书、资料系列初级认定工作。
2.职称初次考核认定工作。初次考核认定范围包含: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考核认定为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考核认定为中级职称;
(3)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见习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称。
(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1.除按有关文件规定延迟退休人员以外,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
2.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3.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不得申报。
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认定、评审条件
1、高校教师、实验技术、图书资料系列按照《88038威尼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规定(修订)》(校人字〔2022〕16号)文件。
2、辅导员、学工系统工作人员、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及其他从事思政相关工作的人员按照《88038威尼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规定(修订)》(校人字〔2022〕17号)文件。
3、88038威尼斯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补充说明(文件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1. 请各单位认真统计本单位2024年度参加职称评审人员基本情况,并填写《88038威尼斯职称推荐申报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4月30日前报送至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 各单位职称改革工作小组需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包含基本情况、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等),完成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所在基层党组织的民主测评。初审及民主测评通过人员材料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5月31日前,各单位职称改革工作小组秘书汇总本单位初审、民主测评通过人员名单并组织填写《申报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4.2),并将规定材料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初审通过人员申报材料及公示文件、申报人员各项材料提交至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3. 教学科研成果须为任现职以来,本次预申报成果计算截止时间为评审年度的11月30日。凡是在2024年11月30日前能完成的业绩成果,均可作预申报,申报时必须注明业绩成果完成时间,需精确到月。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时间,均计算至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4.在正式启动相关工作后,需按照省职改办要求,通过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具体将另行通知。
附件
1.2024年各级别职称评审材料整理提交要求
2.88038威尼斯职称推荐申报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3.湖北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
4.申报中高级职称师德考核暨民主测评方案
5.其它相关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