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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关于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1-04-01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2021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

5月6日-5月14日7:00-17:00

(二)现场确认时间:

5月7日-5月21日(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确认地点:人事处422办公室

二、认定对象及申报条件

(一)认定对象

我校正式聘用且试用期转正的专职教师、辅导员和“双肩挑”教师。

(二)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专科毕业后取得硕士学位;

2.非师范专业学历要求具有《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师范专业学历要求具有原始学籍档案(教育学、心理学合格)和教学实习档案;

3.普通话水平等级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承担了两个学期以上的教学任务,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面试、试讲)合格;

5.思想品德好,爱岗敬业,师德师风优良;

6.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三、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规定,依据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信息,并注意以下事项:

1.选择任教学校所在地的省份【湖北省】及认定机构【湖北省教育厅】,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选择正确的现场确认点【88038威尼斯】。

2.“工作单位”:须填写我校全称【88038威尼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 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 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 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 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 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 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4) 如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

7.签署《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须知”页面下载《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下载的《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将合成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如因信息填写不规范或不完整造成不能认定的结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四、现场确认申请者应提交的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学历信息能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此报告可在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并打印认证报告。

2.《普通话水平测试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网上报名时自行打印,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

4.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师范专业学历提供原始学籍档案和教学实习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5.指定医院体检合格证明1份。体检医院定点为湖北省中医院(光谷院区),申请人携带身份证、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照白底证件照1张及人事处盖章体检表(附件三,A4纸正反打印)自行前往医院体检。体检时间:5月6日-5月20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10:30,注意体检需要空腹。

6.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各1份(见附件二),各学院须在确认时间范围内自主组织测试(安排见附件一),打分签字盖章。在招聘或其他考核时已经进行过同等项目测试的,可使用已测成绩。

7.专任教师证明材料(专任教师劳动合同,专任教师岗位调令、教师类职称证书等)原件、复印件1份,辅导员岗位等同教师岗位。

8.由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最近一年以上教学任务书(课表加盖教务处公章,个人所带课程圈号标记),辅导员课表可由学工处提供。

9.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一致,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3cm*4cm)彩照白底证件照1张(请反面注上姓名)。

申请人的证书(去封皮)和劳动合同等原件材料统一装订用长尾夹夹好,其他材料和复印件材料按照以上顺序统一用88038威尼斯档案袋封装,装订目录详见附件二。

附件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含面试、试讲)

附件二:材料装订目录

附件三:体检表

88038威尼斯人事处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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